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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抵是听腻了陈哥唱歌,来酒吧的客人开始经常唤她上场,还都夸她唱得好。
陈哥笑着打趣她,说真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。
叶宸也笑了笑,开始动心思想买个属于自己的吉他。
由于要用来演奏,陈哥说买的吉他不能太差,于是帮她挑了个三千多价位的吉他。
叶宸翻来覆去地想了一个晚上,犹豫到底要不要花这么多钱买吉他。
尽管她现在每个月加上提成最高能拿五千块了,还是不舍的一下子花掉一半多的钱。
感觉心都在滴血。
但是很快,所有的焦虑与不舍,都在她拿到吉他的那一刻,被铺天盖地的兴奋和喜悦掩盖了。
酒吧只是个小酒吧,并没有什么“很有钱还很坏”的坏蛋。
叶宸拿到的小费最多也就几十上百,但她已经很满足了。
只是好景不长,又过了半年,小酒吧便因受到上面的清扫而勒令关闭了。
昔日的同事各自作别,叶宸也不得不离开。
她带着吉他,一路向北不断飘荡,途中经过了好几个城市,也在大大小小不同的酒吧中停留过。
有了一年半的工作经验,她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。
与此同时,职业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了起来。
叶宸发现,越是高级的酒吧,那些来应聘酒吧歌手的,很多人都是科班出身的专业人士。
她的履历拿不出手,和别人站在一起像个灰扑扑的丑小鸭。
别人会唱英文歌、日文歌、韩文歌……
外文歌叶宸也听,但她只会唱中文,也不懂什么乐理。
竞争职位的时候,对方让他们唱首歌来听听。
叶宸有些紧张,她想了想,选择了自己最擅长最熟悉的歌,确保在考核的时候拿出最好的表现。
她唱了一首《挪威的森林》。
叶宸父亲还在的时候,这首歌火极了,他喜欢听,叶宸也喜欢跟着他一起听。
诸如此类的,还有什么《西海情歌》、《披着羊皮的狼》、《求佛》之类,都好听得不得了,当年手机彩铃无比火爆。
她弹奏演唱的时候也超长发挥。
《挪威的森林》那超长的吉他尾奏不算难,她弹得很好很好。
但结束后的得到的却只是嘲笑,没人注意她唱的怎么样,只注意她唱了什么。
大家嬉笑着点评。